句 其三

[宋] 洪迈 · 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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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然丈室巧剸裁,

截竹为楹不染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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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然丈室巧剸裁,

截竹爲楹不染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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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

小小的方丈室竟被巧妙裁剪,截竹为柱,一尘不染。

注释

丈室:原指佛教方丈所居之室,此泛指狭小的居室。 剸(tuán)裁:切割、裁制,此指巧妙安排。 楹:柱子。

赏析

两句赞居室的清雅。上句「巧剸裁」总写小小方丈经人意经营而成格局;下句以「截竹为楹」具体点出建材的朴素,「不染埃」三字收束,见出主人爱洁嗜静的怀抱。竹本清素,截以为柱,既见室之简陋,更见心之无染。残句不写人,而人的高致已从竹楹尘外托出,是宋人咏室咏物常见的即小见大手法,二十字而清趣自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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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迈

宋1123—1202

洪迈(一一二三~一二○二),字景卢,号容斋,鄱阳(今江西波阳)人。皓子,适、遵弟。高宗绍兴十五年(一一四五)进士,授两浙转运司干办公事。入为敕令所删定官。以父忤秦桧,出教授福州。累迁左司员外郎。三十二年,进起居舍人,假翰林学士使金,不屈被拘,回朝后以辱命论罢。起知泉州。孝宗乾道二年(一一六六),知吉州。三年,迁起居郎,拜中书舍人兼侍读,直学士院,仍参史事。六年,知赣州,寻知建宁府。淳熙十一年(一一八四),知婺州。十二年,以提举佑神观同修国史。十三年,拜翰林学士,上《四朝史》。光宗绍熙元年(一一九○),知绍兴府,提举玉隆万寿宫。二年,以端明殿学士致仕。宁宗嘉泰二年卒,年八十(《容斋续笔》卷三《栽松》诗条言乾道五年年四十七。《宋史》未载卒年)。谥文敏。有《容斋五笔》、《夷坚志》、《万首唐人绝句》、《野处类稿》等行于世。《宋史》卷三七三有传。 洪迈诗,以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两宋名贤小集》为底本,校以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野处类稿》(简称四库本)、民国胡思敬《豫章丛书》本(简称豫章本)。底本原附集外诗加注出处,与新辑集外诗合编为第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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