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丱须知 臧获篇童丱須知 臧獲篇

[宋] 史浩 · 诗 按句式推定:十言十八句

有平仄

简体

人生贵适意,

安佚固有以。

便嬖足使令,

臧获皆率俾。

婢实居深闺,

奴当立阶戺。

内外傥致严,

家法斯尽理。

怙势以作威,

招权自丰己。

奴或有是人,

刑罚不可弛。

衔寃恣狠傲,

妒宠专负恃。

奴或有是人,

斥逐其可已。

处众能包容,

见得思廉耻。

守分每知足,

爱主常归美。

忠谨辈行服,

和柔姊妹喜。

为之有室家,

周旋表终始。

其或小瑕疪,

过误非奸宄。

第当明戒饬,

勿遽施鞭捶。

其或肆谗间,

作意生荆杞。

第当亲骨肉,

不可党奴婢。

骨肉长聚头,

奴婢安可儗。

凡百御下人,

读此味其旨。

繁體

人生貴適意,

安佚固有以。

便嬖足使令,

臧獲皆率俾。

婢實居深閨,

奴當立階戺。

內外儻致嚴,

家法斯盡理。

怙勢以作威,

招權自豐己。

奴或有是人,

刑罰不可弛。

銜寃恣狠傲,

妒寵專負恃。

奴或有是人,

斥逐其可已。

處衆能包容,

見得思廉恥。

守分每知足,

愛主常歸美。

忠謹輩行服,

和柔姊妹喜。

爲之有室家,

周旋表終始。

其或小瑕疪,

過誤非姦宄。

第當明戒飭,

勿遽施鞭捶。

其或肆讒間,

作意生荆杞。

第當親骨肉,

不可黨奴婢。

骨肉長聚頭,

奴婢安可儗。

凡百御下人,

讀此味其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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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浩

宋1106—1194

史浩(一一○六~一一九四),字直翁,自号真隠居士,鄞县(今浙江宁波)人。高宗绍兴十五年(一一四五)进士,为余姚尉。历温州教授,召为太学正,迁国子博士。三十年,权建王府教授。建王为太子,兼太子右庶子。孝宗即位,为中书舍人,迁翰林学士、知制诰,寻除参知政事。隆兴元年(一一六三),拜尚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枢密使。乾道四年(一一六八),知绍兴府。八年,判福州。淳熙四年(一一七七),召为侍读学士。五年,拜右丞相。十年,致仕。封魏国公。光宗绍熙五年卒,年八十九,封会稽郡王,谥文惠。有《鄮峰真隠漫录》五十卷。《宝庆四明志》卷九、《宋史》卷三九六有传。 史浩诗,以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鄮峰真隠漫录》为底本,参校清缪荃孙跋抄本(简称抄本,藏北京大学图书馆)等。新辑集外集另编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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