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父知县庆宅并章服叔父知縣慶宅并章服

[宋] 史浩 · 诗

其他版本(同题同作者异文)

简体

芝检荧荧金缕黄,

拜恩初捧鹊炉香。

花笼丽日晖朱绶,

燕啄新泥上画梁。

歌遏行云鶑𪾢睆,

舞飘回雪蝶轻狂。

一巵竞祝双椿老,

伫看于飞到玉堂。

繁體

芝檢熒熒金縷黄,

拜恩初捧鵲爐香。

花籠麗日暉朱綬,

燕啄新泥上畫梁。

歌遏行雲鶑睍睆,

舞飄回雪蝶輕狂。

一巵競祝雙椿老,

佇看于飛到玉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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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浩

宋1106—1194

宋明州鄞县人,字直翁,号真隐居士。史诏孙。高宗绍兴十五年进士。建王赵慎立为皇太子,浩除起居郎兼太子右庶子。孝宗即位,累除参知政事。曾对张浚恢复之举持异议,力主守江。隆兴元年,拜尚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枢密使。首言赵鼎、李光无罪,申辨岳飞之冤。旋因反对张浚北伐,为御史王十朋所劾,罢知绍兴府。淳熙五年,复为右丞相。寻以事求去,除太保致仕。卒谥文惠,改谥忠定。有《尚书讲义》、《鄮峰真隐漫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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