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春有感

[宋] 吴芾 · 诗 按句式推定:十言二十二句

有平仄

简体

物物俱有情,

情尤钟我辈。

况复病且衰,

白发不相贷。

今日送残春,

倍觉生感慨。

正恐明年春,

此身不复在。

忆昔少年时,

逢春便倾盖。

五十六年中,

相亲复相爱。

春虽自天来,

祇在花丛内。

常忧地不宽,

栽花容有碍。

买山敢论钱,

惟恐力不逮。

花开即欲看,

花好还须戴。

诗必为花吟,

酒必与花对。

醉则卧花间,

岂事形骸外。

醒复绕花行,

视之过粉黛。

从人笑我狂,

我作童儿态。

自云尽此身,

与春长相会。

人事苦相争,

花谢春亦退。

我欲苦留春,

春去不少待。

为春搅离肠,

寝食俱忘废。

悲来不可禁,

未免歌慷慨。

我当保余龄,

相见犹可再。

若或径溘然,

遂成永分背。

愿春畧踌躇,

一樽容我酹。

繁體

物物俱有情,

情尤鍾我輩。

况復病且衰,

白髮不相貸。

今日送殘春,

倍覺生感慨。

正恐明年春,

此身不復在。

憶昔少年時,

逢春便傾蓋。

五十六年中,

相親復相愛。

春雖自天來,

祇在花叢內。

常憂地不寬,

栽花容有礙。

買山敢論錢,

惟恐力不逮。

花開即欲看,

花好還須戴。

詩必爲花吟,

酒必與花對。

醉則卧花間,

豈事形骸外。

醒復繞花行,

視之過粉黛。

從人笑我狂,

我作童兒態。

自云盡此身,

與春長相會。

人事苦相爭,

花謝春亦退。

我欲苦留春,

春去不少待。

爲春攪離腸,

寢食俱忘廢。

悲來不可禁,

未免歌慷慨。

我當保餘齡,

相見猶可再。

若或徑溘然,

遂成永分背。

願春畧躊躇,

一樽容我酹。

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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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芾

宋1104—1183

吴芾(一一○四~一一八三)(生年据集中诗我生甲申岁),字明可,号湖山居士,台州仙居(今属浙江)人。高宗绍兴二年(一一一三)进士,历删定官,秘书正字。以不附秦桧,罢。后通判处、婺、越三州,知处州。三十一年,召为监察御史,迁殿中侍御史、户部侍郎,出知婺州。孝宗即位,知绍兴府,未几,召权刑部侍郎,迁给事中,以敷文阁直学士知临安府。以事提举太平兴国宫。乾道三年(一一六七)起知太平州。五年,改知隆兴府。六年,以年老奉祠。淳熙元年(一一七四),以龙图阁学士致仕。十年卒,年八十。有《湖山集》二十五卷,长短句三卷,别集一卷,奏议八卷(本集附宋周必大序),已佚。清四库馆臣据《永乐大典》辑为《湖山集》十卷。《嘉定赤城志》卷三三、《宋史》卷三八七有传。 吴芾诗,以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湖山集》为底本。参校民国李之鼎宜秋馆刊本(简称宜秋本)、《仙居丛书》排印本(简称仙居本)。新辑集外诗附于卷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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