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陶神释和陶神釋

[宋] 吴芾 · 诗 按句式推定:十言十二句

有平仄

简体

人生禀一气,

自微而至著。

不问富与贫,

不论新与故。

自有形影初,

我便相亲附。

二子既有言,

我宁无一语。

汝形未生时,

影复在何处。

偶与我有缘,

同生复同住。

幸我所依人,

造理仍知数。

身虽未溘然,

已办周身具。

得酒即忘怀,

宁复顾毁誉。

醒即看云眠,

目送孤鸿去。

我亦得安闲,

不忧还不惧。

说与二子知,

莫为身外虑。

繁體

人生稟一氣,

自微而至著。

不問富與貧,

不論新與故。

自有形影初,

我便相親附。

二子既有言,

我寧無一語。

汝形未生時,

影復在何處。

偶與我有緣,

同生復同住。

幸我所依人,

造理仍知數。

身雖未溘然,

已辦周身具。

得酒即忘懷,

寧復顧毀譽。

醒即看雲眠,

目送孤鴻去。

我亦得安閑,

不憂還不懼。

說與二子知,

莫爲身外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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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芾

宋1104—1183

吴芾(一一○四~一一八三)(生年据集中诗我生甲申岁),字明可,号湖山居士,台州仙居(今属浙江)人。高宗绍兴二年(一一一三)进士,历删定官,秘书正字。以不附秦桧,罢。后通判处、婺、越三州,知处州。三十一年,召为监察御史,迁殿中侍御史、户部侍郎,出知婺州。孝宗即位,知绍兴府,未几,召权刑部侍郎,迁给事中,以敷文阁直学士知临安府。以事提举太平兴国宫。乾道三年(一一六七)起知太平州。五年,改知隆兴府。六年,以年老奉祠。淳熙元年(一一七四),以龙图阁学士致仕。十年卒,年八十。有《湖山集》二十五卷,长短句三卷,别集一卷,奏议八卷(本集附宋周必大序),已佚。清四库馆臣据《永乐大典》辑为《湖山集》十卷。《嘉定赤城志》卷三三、《宋史》卷三八七有传。 吴芾诗,以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湖山集》为底本。参校民国李之鼎宜秋馆刊本(简称宜秋本)、《仙居丛书》排印本(简称仙居本)。新辑集外诗附于卷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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