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事十绝 其八書事十絕 其八

[宋] 曾惇 · 诗 按句式推定:十四言二句

有平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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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村准拟十分禾,

老稚扶携笑且歌。

租税况今黄纸放,

阳城元自拙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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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村準擬十分禾,

老稚扶携笑且歌。

租稅况今黄紙放,

陽城元自拙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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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惇

宋?—?

曾惇,字谹父,南丰(今属江西)人。纡子。高宗绍兴三年(一一三三)官太府寺丞,十二年知黄州(《能改斋漫录》卷一一),十四年知台州,十八年知镇江府,二十六年知光州(《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七○、一五一、一五八)。 曾惇诗,据《能改斋漫录》等书所录,编为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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