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

[宋] 王之奇 · 诗

有平仄

简体

炳若丹青敷德义,

后人于此取良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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炳若丹青敷德義,

後人於此取良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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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之奇

宋?—?

王之奇(?~一一七三),字能甫,庆阳(今属甘肃)人。高宗绍兴元年(一一三一),以父任补京秩。孝宗隆兴元年(一一六三),知光化军。乾道二年(一一六六),除淮南转运判官。三年,改利路漕运使兼四川宣抚使参议官。四年,以直秘阁安抚利州两路兼知兴元府。八年,赐进士第、除端明殿学士、签书枢密院事。九年,除资政殿学士、淮南安抚使兼知扬州(《宋会要辑稿》职官四一之一一三),卒。事见《定斋集》卷一四《故端明殿学士王公行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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