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高鱼琴高魚

[宋] 汪藻 · 诗 按句式推定:十言十五句

有平仄

简体

百川萃南州,

水族何磊砢。

其间琴高鱼,

初未列楚些。

岂堪陪薧鲜,

裁用当殽果。

土人私自珍,

千里事封裹。

遂令四方传,

噍嚼亦云颇。

俗云琴高生,

控鲤宛溪左。

灵踪散如烟,

遗鬣尚余颗。

向来骑鲸人,

逸驾尝慕我。

不应当时游,

反用此幺麽。

得非效齐谐,

怪者记之过。

彭越小如钱,

踪迹由汉祸。

越书载王余,

变化更微琐。

因知天地间,

人莫穷物伙。

区区于其中,

臆决盖不可。

伪真吾何知,

且用慰颐朵。

繁體

百川萃南州,

水族何磊砢。

其間琴高魚,

初未列楚些。

豈堪陪薧鮮,

裁用當殽果。

土人私自珍,

千里事封裹。

遂令四方傳,

噍嚼亦云頗。

俗云琴高生,

控鯉宛溪左。

靈蹤散如煙,

遺鬣尚餘顆。

向來騎鯨人,

逸駕嘗慕我。

不應當時遊,

反用此么麽。

得非效齊諧,

怪者記之過。

彭越小如錢,

蹤跡由漢禍。

越書載王餘,

變化更微瑣。

因知天地間,

人莫窮物夥。

區區於其中,

臆決蓋不可。

僞真吾何知,

且用慰頤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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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藻

宋1079—1154

汪藻(一○七九~一一五四),字彦章,饶州德兴(今属江西)人。徽宗崇宁二年(一一○三)进士,调婺州观察推官,改宣州教授。除《九域图志》所编修官,迁著作佐郎。政我八年(一一一八),因忤宰相王黼,出通判宣州,罢,提点江州太平观。钦宗即位,召为起属舍人。高宗即位,试中书舍人。建炎二年(一一二八),为宰相黄潜善所恶,罢(《宋会要辑稿》职官七○之六)。未几,复召为中书舍人,擢给事中、兵部侍郎。绍兴元年(一一三一),兼侍讲,拜翰林学士(同上书崇儒七之一、职官六之五三);出知湖州,因事停官。起知抚州,岁余罢,听辟属纂修日历。八年,上所编书,除显谟阁学士知徽州。十二年,知泉州,移宣州。以尝为蔡京、王黼门客,夺驶居永州。二十四年卒,年七十六。有《浮溪集》六十卷(《郡斋读书志》附志卷五下又有《龙溪集》六十卷,似为一书)及《猥稿外集》一卷、《裔夷谋夏录》三卷等,大多佚亡。明洪武时,赵子常辑《浮溪文粹》十五卷,清四库馆臣据《永乐大典》辑为《浮溪集》三十二卷。事见《鸿庆居士集》卷三四《汪公墓志铭》,《宋史》卷四四五有传。 汪藻诗,以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浮溪集》为底本。参校清光绪福建布政使署刊武英殿聚珍版丛书本(有孙星华辑《拾遗》三卷,简称聚珍本),清康熙汪士汉居仕堂刻本《浮溪遗集》(实校补《浮溪文粹》,藏北京图书馆,简称遗集)等。新辑集外诗编为每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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