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心以诗送花果栽次韵維心以詩送花果栽次韻

[宋] 葛胜仲 · 诗 按句式推定:十四言四句

有平仄

简体

奉乞花栽旋旋移,

退师老圃自安时。

新荄应待天阳发,

生意先从地脉知。

异县聊寻郭𫘞传,

他年敢忘角弓诗。

庭柯只作怡颜具,

肯比侯封逐利宜。

繁體

奉乞花栽旋旋移,

退師老圃自安時。

新荄應待天陽發,

生意先從地脉知。

異縣聊尋郭駞傳,

他年敢忘角弓詩。

庭柯只作怡顔具,

肯比侯封逐利宜。

仄仄平平平平平,仄平仄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平平仄,平仄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平仄平仄,平平仄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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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胜仲

宋1072—1144

葛胜仲(一○七二~一一四四),字鲁卿,常州江阴(今属江苏)人(《宋史》作丹阳人,误。丹阳是其晚年寓居,见本集卷二一《里中无居寓丹阳县书怀》)。哲宗绍圣四年(一○九七)进士。元符二年(一○九七),官杭州司理参军。徽宗建中靖国元年(一一○一),为兖州教授。崇宁二年(一一○三),入为太学正。大观元年(一一○七),充提举议历所检讨,兼宗正丞。二年,迁礼部员外郎,以事责知歙州休宁。政和三年(一一一三),召复原职。四年,擢国子司业。六年,除国子祭酒,以言事落职提举江州太平观。宣和元年(一一一九),起知汝州,因拒宦官李彦括田,徙湖州。六年,移邓州,以在湖州时忤朱勔,落职食祠禄。高宗建炎四年(一一三○),起再知湖州。绍兴元年(一一三一),致仕归。十四年,卒,年七十三,谥文康。有《丹阳集》八十卷、外集二十卷,已佚。清四库馆臣据《永乐大典》辑为二十四卷,其中诗七卷。事见本集卷末附其婿章倧《文康葛公行状》,《宋史》卷四四五有传。 葛胜仲诗,以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为底本,参校残本《永乐大典》。新辑集外诗附于卷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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