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 其四

[宋] 吕希哲 · 诗

有平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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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却借书沽酒外,

更无一事扰公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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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却借書沽酒外,

更無一事擾公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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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希哲

宋1039—1116

吕希哲,字原明,寿州(今安徽凤台)人。公著长子。学者称荥阳先生。以荫入官,为崇政殿说书。哲宗绍圣初,出知太平州(《紫微诗话》)。会党论起,以秘阁校理知怀州,俄谪居和州。元符末,起知单州(同上书)。徽宗初,召为秘书少监,改光禄少卿,以直秘阁知曹州。旋遭崇宁党祸,夺职知相州,徙邢州,罢,领宫祠,羁寓淮、泗间十余年,卒。今存《吕氏杂记》二卷。事见《伊洛渊源录》卷七,《宋史》卷三三六有传。今录诗六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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