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

[宋] 李承之 · 诗

有平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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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鞍昔御恩犹在,

玉辇亲扶事已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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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鞍昔御恩猶在,

玉輦親扶事已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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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承之

宋?—1091

宋濮州人,原籍赵郡,字奉世。李肃之弟。英宗时登进士第。官明州司法参军,郡守骫法,承之毅然力争。神宗熙宁初为条例司检详文字,又任检正中书刑房。受命察访淮浙常平、农田水利、差役事,还奏《役书》二十篇。又察访陕西,裁正敛羡余之数。八年,任河东察访使,受诏参定蕃兵法。官至枢密直学士。后知青州,徙应天府,历阿阳、陈、郓、扬州而卒。有《礼房条例并目录》、《江湖淮浙盐敕令赏格》及文集、奏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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