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荔支二首 其二

[宋] 苏轼 · 诗 按句式推定:十四言二句

有平仄 AI 解说

简体

罗浮山下四时春,

卢橘杨梅次第新。

日啖荔支三百颗,

不辞长作岭南人。

繁體

羅浮山下四時春,

盧橘楊梅次第新。

日啖荔支三百顆,

不辭長作嶺南人。

解说 整理本

题解

本诗选自《东坡全集·卷二十三·荔支二首(並引)》。 绍圣三年作于惠州,此题下有两首,这里选第二首。岭南两广一带在宋时为蛮荒之地,罪臣多被流放至此。迁客逐臣到这里,往往颇多哀怨嗟叹之辞,而东坡则不然,他在这首七绝中表现出他素有的乐观旷达、随遇而安的精神风貌。

译文

罗浮山下四季都是春天,枇杷和黄梅天天都有新鲜的。 如果每天吃三百颗荔支,我愿意永远都作岭南的人。

注释

荔支:即“荔枝”,兹从《东坡全集·卷二十三·荔支二首》。 罗浮山:在广东博罗、增城、龙门三县交界处,长达百馀公里,峰峦四百多,风景秀丽,为岭南名山。 卢橘:橘的一种,因其色黑,故名(卢,黑色)。但在东坡诗中指枇杷。《冷斋夜话·卷一》载:“东坡诗:‘客来茶罢无所有,卢橘杨梅尚带酸。’张嘉甫曰:‘卢橘何种果类?’答曰:‘枇杷是也。’” 岭南:古代被称为南蛮之地,中原人士闻之生畏,不愿到广东来。 “不妨长作岭南人”句:苏轼被贬到惠州却处之泰然。他爱荔支,也爱南方山水,所以愿意“长作岭南人。”历代咏荔之作甚多,然而流传最广,影响最大的,首推这一首诗。不妨,一作“不辞”。

名句

日啖荔支三百颗,不妨长作岭南人。

以上为整理本内容,来自公开古籍整理数据,未经逐条校勘。

题材

苏轼

宋1037—1101

北宋文学家、书画家,唐宋八大家之一,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字子瞻,一字和仲,号东坡居士。苏老泉长子,苏颍滨兄。与父、弟合称「三苏」,故又称「大苏」。宋仁宗嘉祐二年(西元1057年)进士。嘉祐六年(西元1061年),再中制科,授签书凤翔府节度判官厅事。宋英宗治平二年(西元1065年),召除判登闻鼓院,寻试馆职,除直史馆。治平三年,父卒,护丧归蜀。宋神宗熙宁二年(西元1069年),服除,除判官告院兼判尚书祠部,权开封府推官。熙宁四年(西元1070年),上书论王介甫新法之不便,出为杭州通判。徙知密、徐二州。元丰二年(西元1079年),移知湖州,因诗托讽,逮赴台狱,史称「乌台诗案」。狱罢,贬黄州团练副使,本州安置。元丰四年(西元1081年),移汝州团练副使。元丰八年(西元1085年)春,得请常州居住,十月起知登州。寻召除起居舍人。宋哲宗元祐元年(西元1086年)迁中书舍人,改翰林学士兼侍读。元祐四年(西元1089年),以龙图阁学士知杭州。会大旱,饥疾并作,东坡请免上供米,又减价粜常平米,存活甚众。杭近海,民患地泉咸苦,东坡倡浚河通漕,又沿西湖东西三十里修长堤,民德之。元祐六年(西元1091年),除翰林学士承旨,寻因谗出知颍州,徙扬州。后以端明殿学士、翰林侍读学士出知定州。绍圣元年(西元1094年),贬惠州。绍圣四年(西元1097年),再贬儋州。累贬琼州别驾,居昌化。宋徽宗即位,元符三年(西元1100年)赦还,提举玉局观,复朝奉郎。建中靖国元年(西元1101年),卒于常州,年六十六(按:东坡生于宋仁宗景祐三年十二月十九日,时已入西元1037年)。宋孝宗时谥文忠。东坡于文学艺术堪称全才。其文汪洋恣肆,淸新畅达,与欧阳文忠并称「欧苏」,为唐宋八大家之一;为诗清新豪健,善用夸张比喻,独具风格,与黄山谷并称「苏黄」;作词开豪放一派,变词体绮靡之风,下启南宋,与辛稼轩并称「苏辛」;工书,擅行、楷,能自创新意,用笔丰腴跌宕,有天真烂漫之趣,与黄山谷、米元章、蔡君谟并称宋四家;画学文与可,喜作枯木怪石,论画主张神似。有《东坡集》四十卷、《东坡后集》二十卷、《和陶诗》四卷、《东坡七集》、《东坡志林》、《东坡乐府》、《仇池笔记》《论语说》等。《全宋诗》东坡诗,卷一至卷四六,以清道光刊王文诰《苏文忠公诗编注集成》为底本,卷四七、卷四八,以清乾隆刊冯踵息《苏文忠诗合注》为底本。校以宋刊半叶十行本《东坡集》《东坡后集》(残,简称集甲)、宋刊半叶十二行本《东坡集》《东坡后集》(残,简称集乙,集甲、集乙合称集本)、宋眉山刊《苏文忠公文集》(残,简称集丙)、宋黄州刊《东坡先生后集》(残,简称集丁),宋刊《东坡先生和陶渊明诗》(简称集戊)、宋刊《集注东坡先生诗前集》(残,简称集注)、宋嘉泰刊施德初、顾景繁《注东坡先生诗》(残,简称施甲)、宋景定补刊施、顾《注东坡先生诗》(残,简称施乙,施甲、施乙合称施本)、宋黄善夫家塾刊《王状元集百家注分类东坡先生诗》(简称类甲)、宋泉州刊《王状元集百家注分类东坡先生诗》(残,简称类乙)、元务本书堂刊《增刊校正王状元集注分类东坡先生诗》(简称类丙,类甲、类乙、类丙,合称类本)、明成化刊《东坡七集》(简称七集)、明万历刊《重编东坡先生外集》(简称外集)、清查初白《补注东坡编年诗》(简称查注)、清冯踵息《苏文忠诗合注》(简称合注)。参校资料一为金石碑帖和著录金石诗文的专著的有关部分;一为清人、近人的苏诗校勘批语,其中有何义门焯所校清康熙刊《施注苏诗》(简称何校),卢檠斋、纪晓岚所校清乾隆刊查注(分别简称卢校、纪校),章茗簃所校缪艺术风覆明成化《东坡七集》(简称章校)。卷四八所收诗篇除《重编东坡先生外集》外,还分别采自《春渚纪闻》、《侯鲭录》等书,亦据所采各书及有关资料进行校勘。新辑集外诗,编为第四九卷。生平见《宋史·卷三百三十八·苏轼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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