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目 其四

[宋] 谢伯初 · 诗

有平仄

简体

附注:

据宋司马光《传家集》卷八《寄赠致仕刘都官讽》诗末自注及《温公续诗话》所载,

此二句系范镇(景仁)诗,

《古今诗话》误以范景仁为谢景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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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據宋司馬光《傳家集》卷八《寄贈致仕劉都官諷》詩末自註及《溫公續詩話》所載,

此二句係范鎮(景仁)詩,

《古今詩話》誤以范景仁爲謝景山。

仄仄?仄仄○仄平○平仄仄仄仄仄仄仄平平平仄平仄仄仄仄平平仄平仄仄仄,仄仄仄仄仄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仄仄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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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伯初

宋?—?

谢伯初,名或作伯景,字景山,泉州晋江(今属福建)人。仁宗天圣二年(一○二四)进士。官许州法曹(清乾隆《晋江县志》卷一二)。与欧阳修交友(《欧阳文忠公文集》卷四二《谢氏诗序》)。今录诗二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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