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夜对月秋夜對月
[宋]
刘筠
· 诗 按句式推定:十言八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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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瑶仄席可留平欢仄友,
平金平波仄对仄广可庭。
可重平帘可和仄雾仄卷,
仄六仄幕仄极平天平青。
仄属仄玉平东平西仄馆,
平琉平璃仄左仄右可屏。
平梁平园平休仄赋仄雪,
可隋仄苑仄漫平飞平萤。
平蟾仄滴平全仄供仄砚,
平牛平津仄不仄见平星。
仄绮平窗可分仄皎仄皎,
平苔仄阁仄共平亭平亭。
仄已可丧可应平刘仄魄,
平谁平通仄鲍仄谢平灵。
仄欲平销平千仄里仄恨,
仄鲁仄酒仄薄平还仄醒。
繁體
平瑶仄席可留平歡仄友,
平金平波仄對仄廣可庭。
可重平簾可和仄霧仄卷,
仄六仄幕仄極平天平青。
仄屬仄玉平東平西仄館,
平琉平璃仄左仄右可屏。
平梁平園平休仄賦仄雪,
可隋仄苑仄漫平飛平螢。
平蟾仄滴平全仄供仄硯,
平牛平津仄不仄見平星。
仄綺平窗可分仄皎仄皎,
平苔仄閣仄共平亭平亭。
仄已可喪可應平劉仄魄,
平誰平通仄鮑仄謝平靈。
仄欲平銷平千仄里仄恨,
仄魯仄酒仄薄平還仄醒。
平声
仄声
不拘
未定
刘筠
宋971—1031
刘筠(九七一~一○三一),字子仪,大名(今属河北)人。真宗咸平元年(九九八)进士(《郡斋读书志》卷一九)。授馆陶尉。五年,入为大理评事、秘阁校理(《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五三)。景德元年(一○○四),为大名府观察判官。与修《册府元龟》,书成,转左正言、直史馆。大中祥符七年(一○一四),迁右司谏、知制诰(同上书卷八三),加史馆修撰。出知邓州,徙陈州。还,知贡举,迁尚书兵部员外郎。天禧中为翰林学士。五年(一○二一),以右谏议大夫知庐州(同上书卷九七)。干兴元年(一○二二),迁给事中,复召为翰林学士。逾月,拜御史中丞(同上书卷九九)。仁宗天圣二年(一○二四),进枢密直学士、礼部侍郎、知颍州(同上书卷一○二)。四年,为翰林学士承旨、权判都省(同上书卷一○五)。六年,以龙图阁直学士再知庐州。九年卒(同上书卷一○六),年六十一。谥文恭。有《册府应言集》十卷、《荣遇集》十二卷、《肥川集》四卷、《表奏》六卷、《刀笔集》二卷等(《郡斋读书志》卷一九、《直斋书录解题》卷一七),已佚。《宋史》卷三○五有传。 刘筠诗,今存《肥川小集》一卷,见《两宋名贤小集》。又《西昆酬唱集》收诗七十二首,多不见于《肥川小集》。今录《西昆酬唱集》诗以《四部丛刊》影印明宛珠堂本为底本,录《肥川小集》诗以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为底本,并以前者为主,凡有重出则删后者,二书异文酌出校记。又从《会稽掇英总集》、《古今岁时杂咏》、《天台续集》等辑得诗二十二首,合编为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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