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 佚名·清 ·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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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世同居,诚为盛事。然止当与割股、庐墓者作一例看。可以为难矣,不可以为法也,以其非中庸之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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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世同居,誠爲盛事。然止當與割股、廬墓者作一例看。可以爲難矣,不可以爲法也,以其非中庸之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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佚名·清

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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