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马伏波语書馬伏波語

[唐] 颜真卿 ·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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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伏波语云“闻人之过,如闻父母之名耳,可闻而口不可道也。”有唐大历三年夏四月,金紫光禄大夫行抚州刺史上柱国鲁郡开国公颜真卿书。白云堂道士谭仙岩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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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伏波語云「聞人之過,如聞父母之名耳,可聞而口不可道也。」有唐大歷三年夏四月,金紫光祿大夫行撫州刺史上柱國魯郡開國公顏真卿書。白雲堂道士譚仙岩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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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说 整理本

注释

唐大历三年:公元76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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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真卿

唐709—784

颜真卿,字清臣,京兆长安人。博学,工辞章,事亲孝。开元中举进士,又擢制科,调醴泉尉。累迁殿中侍御史,忤宰相杨国忠,出为平原太守。安禄山反,河朔尽陷,独平原城守具备,使司兵参军李平驰奏,明皇大喜,即拜户部侍郎。肃宗即位灵武,真卿数遣使以蜡丸裹书陈事,拜工部尚书,兼御史大夫,为河北招讨采访处置使。至德二年,朝于凤翔,授宪部尚书,迁御史大夫。军国之事,知无不言,为宰相所忌,出为冯翊太守,改蒲州刺史。御史唐旻诬劾,贬饶州刺史。旋拜浙西节度使,召入为刑部侍郎,李辅国衔之,贬蓬州长史。代宗立,起为户部侍郎,除荆南节度使。未行,改尚书右丞,寻除检校刑部尚书,兼御史大夫,封鲁国公。与元载不合,贬峡州别驾,改吉州司马,迁抚湖二州刺史。载诛,擢刑部尚书,进吏部。卢杞当国,益恶之,改太子太师。李希烈陷汝州,杞奏遣真卿往谕,拘脋累岁,不屈而死。赠司徒,谥文忠。真卿立朝正色,刚而有礼,非公言直道,不萌于心,天下不以姓名称,而独曰鲁公。善正草书,笔力遒婉,世宝传之。诗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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