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蛛鬭蛛

[明] 袁宏道 ·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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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蛛之法,古未闻有,余友龚散木创为此戏。散木少与余同馆,每春和时,觅小蛛脚稍长者,人各数枚,养之窗间,较胜负为乐。蛛多在壁阴及案板下,网止数经无纬。捕之勿急,急则怯,一怯即终身不能斗。宜雌不宜雄,雄遇敌则走,足短而腹薄,辨之极易。养之之法,先取别蛛子未出者,粘窗间纸上,雌蛛见之,认为己子,爱护甚至。见他蛛来,以为夺己子,极力御之。惟腹中有子及已出子者不宜用。

登场之时,初以足相搏;数交之后,猛气愈厉,怒爪狞狞,不复见身。胜者以丝缚敌,至死方止。亦有怯弱中道败走者,有势均力敌数交即罢者。

散木皆能先机决其胜败,捕捉之时,即云某善斗,某不善斗,某与某相当,后皆如其言,其色黧者为上,灰者为次,杂色为下。名目亦多,曰玄虎、鹰爪、玳瑁肚、黑张经、夜叉头、喜娘、小铁嘴,各因其形似以为字。饲之以蝇及大蚁,凡饥、饱、喜、嗔,皆洞悉其情状,其事琐屑,不能悉载。散木甚聪慧,能诗,人间技巧事,一见而知之,然学业亦因之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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鬬蛛之法,古未聞有,余友龔散木創爲此戲。散木少與余同館,每春和時,覓小蛛腳稍長者,人各數枚,養之窗間,較勝負爲樂。蛛多在壁陰及案板下,網止數經無緯。捕之勿急,急則怯,一怯卽終身不能鬬。宜雌不宜雄,雄遇敵則走,足短而腹薄,辨之極易。養之之法,先取別蛛子未出者,粘窗間紙上,雌蛛見之,認爲己子,愛護甚至。見他蛛來,以爲奪己子,極力御之。惟腹中有子及已出子者不宜用。

登場之時,初以足相搏;數交之後,猛氣愈厲,怒爪獰獰,不復見身。勝者以絲縛敵,至死方止。亦有怯弱中道敗走者,有勢均力敵數交卽罷者。

散木皆能先機決其勝敗,捕捉之時,卽云某善鬬,某不善鬬,某與某相當,後皆如其言,其色黧者爲上,灰者爲次,雜色爲下。名目亦多,曰玄虎、鷹爪、玳瑁肚、黑張經、夜叉頭、喜娘、小鐵嘴,各因其形似以爲字。飼之以蠅及大蟻,凡飢、飽、喜、嗔,皆洞悉其情狀,其事瑣屑,不能悉載。散木甚聰慧,能詩,人間技巧事,一見而知之,然學業亦因之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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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宏道

明1568—1610

袁宏道,字中郎,又字无学,号石公,又号六休。湖广公安(今属湖北省公安县)人。万历二十年(1592年)进士,历任吴县知县、礼部主事、吏部验封司主事、稽勋郎中、国子博士等职,世人认为是三兄弟中成就最高者。他是明代文学反对复古运动主将,他既反对前后七子摹拟秦汉古文,亦反对唐顺之、归有光摹拟唐宋古文,认为文章与时代有密切关系。袁宏道在文学上反对“文必秦汉,诗必盛唐”的风气,提出“独抒性灵,不拘格套”的性灵说。与其兄袁宗道、弟袁中道并有才名,由于三袁是荆州公安县人,其文学流派世称“公安派”或“公安体”。合称“公安三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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