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 · 里仁篇

第十八章

[周] 孔子 ·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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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曰:“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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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曰:“事父母幾諫,見志不從,又敬不違,勞而不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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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说 整理本

译文

孔子说:“事奉父母,(如果父母有不对的地方),要委婉地劝说他们。(自己的意见表达了,)见父母心里不愿听从,还是要对他们恭恭敬敬,并不违抗,替他们操劳而不怨恨。”

注释

几:音jī,轻微、婉转的意思。 劳:忧愁、烦劳的意思。

以上为整理本内容,来自公开古籍整理数据,未经逐条校勘。

孔子

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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