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 · 雍也篇
第二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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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见南子,子路不说。夫子矢之曰:“予所否者,天厌之!天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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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見南子,子路不說。夫子矢之曰:“予所否者,天厭之!天厭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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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说 整理本
译文
孔子去见南子,子路不高兴。孔子发誓说:“如果我做什么不正当的事,让上天谴责我吧!让上天谴责我吧!”
注释
南子:卫国灵公的夫人,当时实际上左右着卫国政权。 说:同“悦”。 矢:同“誓”,此处讲发誓。 否:不对,不是,指做了不正当的事。
以上为整理本内容,来自公开古籍整理数据,未经逐条校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