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 · 述而篇

第十二章

[周] 孔子 ·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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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曰:“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如不可求,从吾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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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曰:“富而可求也,雖執鞭之士,吾亦爲之。如不可求,從吾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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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说 整理本

译文

孔子说:“如果富贵合乎于道就可以去追求,虽然是给人执鞭的下等差事,我也愿意去做。如果富贵不合于道就不必去追求,那就还是按我的爱好去干事。”

注释

富:指升官发财。 求:指合于道,可以去求。 执鞭之士:古代为天子、诸侯和官员出入时手执皮鞭开路的人。意思指地位低下的职事。

以上为整理本内容,来自公开古籍整理数据,未经逐条校勘。

孔子

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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