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玉案

[宋] 刘清之 · 词

简体

江南十月春风早。

见枝上、

梅英小。

爱日初升清雾晓。

绣筵中启,

星图高挂,

膝下斑衣绕。

今年献寿多欢笑。

弄玉新将二雏好。

此曲尊前何所祷。

十分康乐,

十分强健,

一树庄椿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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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十月春風早。

見枝上、

梅英小。

愛日初升清霧曉。

繡筵中啓,

星圖高掛,

膝下斑衣繞。

今年獻壽多歡笑。

弄玉新將二雛好。

此曲尊前何所禱。

十分康樂,

十分強健,

一樹莊椿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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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清之

宋1134—1190

刘清之(一一三四~一一九○),字子澄,学者称镜春先生,临江军新喻(今江西新余)人(明隆庆《临江府志》卷一二)。靖之弟。高宗绍兴二十七年(一一五七)进士。历知建德、宜黄县。孝宗召对,改太常主簿,通判鄂州,改知衡州。淳熙十四年(一一八七),以言者论罢(《宋会要辑稿》职官七二之四八)。光宗即位,起知袁州,未赴而卒。年五十七。有文集、《衡州图经》等(《宋史·艺文志》),均佚,仅《戒子通录》八卷传世。《宋史》卷四三七、《宋元学案》卷五九有传。今录诗五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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