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酺

[宋] 陈著 · 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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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乾坤,

扶人极,

宗主须还人物。

今为何时节,

满红尘富贵,

絮花飘忽。

抵障狂澜,

提携正印,

一柱天擎突兀。

平生分明处,

是从容处□,

不差毫发。

把朝市山林,

一般看了,

无边风月。

深衣清到骨。

紫枢府、

谁信曾簪笏。

炊脱粟、

黄鸡白酒,

补菊栽梅,

碧溪绕、

竹篱茅屋。

无限轻描貌。

都说道、

诏书催发。

想回首、

招黄鹄。

微微自笑,

惟有赤松衣钵。

相陪对门石佛。

繁體

自有乾坤,

扶人極,

宗主須還人物。

今爲何時節,

滿紅塵富貴,

絮花飄忽。

抵障狂瀾,

提攜正印,

一柱天擎突兀。

平生分明處,

是從容處□,

不差毫髮。

把朝市山林,

一般看了,

無邊風月。

深衣清到骨。

紫樞府、

誰信曾簪笏。

炊脫粟、

黃雞白酒,

補菊栽梅,

碧溪繞、

竹籬茅屋。

無限輕描貌。

都說道、

詔書催發。

想回首、

招黃鵠。

微微自笑,

惟有赤松衣鉢。

相陪對門石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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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著

宋1214—1297

陈著(一二一四~一二九七),字谦之,一字子微,号本堂,晚年号嵩溪遗耄,鄞县(今浙江宁波)人,寄籍奉化。理宗宝祐四年(一二五六)进士,调监饶州商税。景定元年(一二六○),为白鹭书院山长,知安福县。四年,除著作郎。以忤贾似道,出知嘉兴县。度宗咸淳三年(一二六七),知嵊县。七年,迁通判扬州,寻改临安府签判转运判,擢太学博士。十年,以监察御史知台(樊传作合)州。宋亡,隠居四明山中。元大德元年卒,年八十四。有《本堂文集》九十四卷,各本文字多残缺错漏,其中诗缺二卷。事见清樊景瑞撰《宋太傅陈本堂先生传》(见清光绪本卷首),清光绪《奉化县志》卷二三有传。 陈著诗,以清光绪四明陈氏据樊氏家藏抄本校刻《本堂先生文集》为底本,校以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堂集》(简称四库本)。底本诗集外之诗及新辑集外诗另编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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