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室二十四峰诗 其十一 凤凰峰太室二十四峰詩 其十一 鳳凰峰

[明] 傅梅 · 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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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本属颍川,

吾以颍川沼。

但愿凤凰来,

不愿黄金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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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本屬潁川,

吾以潁川沼。

但願鳳凰來,

不願黃金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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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梅

明?—1642

明顺德府邢台人,字元鼎。万历十九年举人。授登封知县,迁刑部主事。张差梃击案起,梅力主会讯,及差弃市,梅恐潜易,自请监刑。以此为外戚郑国泰所疾,以京察罢官。崇祯中知台州府,被劾罢归。十五年冬,清兵破城时殉难。有《嵩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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