浴灵芝院访照律师 其二浴靈芝院訪照律師 其二

[宋] 黄裳 · 诗 按句式推定:十四言二句

有平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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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律知空律可忘,

不空空处已承当。

花飞水涌随缘事,

且与人间作道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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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律知空律可忘,

不空空處已承當。

花飛水湧隨緣事,

且與人間作道場。

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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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裳

宋1044—1130

黄裳(一○四三~一一二九),字冕仲,号演山,延平(今福建南平)人。神宗元丰五年(一○八二)进士。历越州签判。哲宗元祐四年(一○八九)为校书郎,六年转集贤校理(《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二五、四五八),后知颍昌府。绍圣二年(一○九五)为太常少卿,权尚书礼部侍郎(《宋会要辑稿》礼三之二五、二○之九)。徽宗崇宁初知青州。五年(一一○六),由知郓州落职提举杭州洞霄宫(同上书职官六八之一二)。政和四年(一一一四),知福州。高宗建炎二年(一一二八)致仕,次年卒,年八十七。谥忠文。有《演山先生文集》六十卷。事见《演山先生文集》附录《黄公神道碑》。黄裳诗,以安乐堂、明善堂递藏清抄本《演山先生文集》为底本(藏北京图书馆)。参校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简称四库本)等。新辑集外诗附于卷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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