挽赵良淳三首 其二挽趙良淳三首 其二

[宋] 陈存 · 诗 按句式推定:十言四句

有平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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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定扶神鼎,

安邦不顾身。

曾孙能致命,

属籍岂无人。

归骨番江上,

招魂霅水滨。

死生均此念,

老病泣遗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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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定扶神鼎,

安邦不顧身。

曾孫能致命,

屬籍豈無人。

歸骨番江上,

招魂霅水濱。

死生均此念,

老病泣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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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存

宋?—?

陈存,字体仁,号本斋,龙泉(今属浙江)人,徙居安吉州(今浙江湖州)。理宗淳祐七年(一二四七)进士。开庆元年(一二五九),由淮东制置大使司主管机宜文字除秘书郎。景定元年(一二六○),迁著作佐郎(《南宋馆阁续录》卷八、九)。由兵部尚书出知庆元府兼沿海制置使。宋亡,归里教授生徒,元七征不起。事见清雍正《浙江通志》卷一一五、同治《湖州府志》卷九○。今录诗五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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