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句判官赴大理详断送句判官赴大理詳斷
[宋]
苏颂
· 诗 按句式推定:十四言四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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仄廷仄尉平咨平贤仄佐仄谳平刑,
仄辟平书平连仄上仄得平翘平英。
平时平推平黄仄霸平持平平仄久,
仄众仄伏平儿平宽仄定仄奏平成。
仄尺仄竹仄泛平疑平资仄审仄劾,
仄惠平文仄弹仄治仄要平详平精。
平从平来仄法仄吏平多平阴仄德,
仄勉仄务平哀平矜仄助仄圣平明。
繁體
仄廷仄尉平咨平賢仄佐仄讞平刑,
仄辟平書平連仄上仄得平翹平英。
平時平推平黄仄霸平持平平仄久,
仄衆仄伏平兒平寬仄定仄奏平成。
仄尺仄竹仄泛平疑平資仄審仄劾,
仄惠平文仄彈仄治仄要平詳平精。
平從平來仄法仄吏平多平陰仄德,
仄勉仄務平哀平矜仄助仄聖平明。
平声
仄声
不拘
未定
苏颂
宋1020—1101
苏颂(一○二○~一一○一),字子容,本泉州同安(今属福建)人,以父绅葬润州丹阳(今属江苏)而徙居,遂占籍丹阳。仁宗庆历二年(一○四二)进士(清王捷南《福建通志稿·苏颂传》)。皇祐五年(一○五三),召试馆阁校勘,同知太常礼院。嘉祐四年(一○五九),迁集贤校理,充编定馆阁书籍官。六年,出知颍州。英宗治平二年(一○六五)为三司度支判官。四年,出为淮南转运使。神宗熙宁元年(一○六八),擢知制诰。二年,因奏事不当免。四年,出知婺州,移亳州。七年,授秘书监、知银台司,未几,出知应天府、杭州。元丰元年(一○七八),权知开封府,坐治狱事贬知濠州,改沧州。哲宗元祐元年(一○八六),诏判吏部,寻充实录馆修撰兼侍读。四年,迁翰林学士承旨。五年,除右光禄大夫、守尚书左丞。七年,拜左光禄大夫、守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八年,罢为观文殿大学士、集禧观使。复知扬州。绍圣四年(一○九七),以太子少师致仕。徽宗建中靖国元年卒,年八十二。有《苏魏公文集》七十二卷(其中诗十四卷),由其子于宋高宗绍兴九年(一一三九)编成,流传至今。事见本集卷五《感事述怀诗》自注、《名臣碑传琬琰集》中集卷三○宋曾肇撰《苏丞相颂墓志铭》。《宋史》卷三四○有传。 苏颂诗,以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苏魏公文集》为底本,校以丁丙八千卷楼本(简称丁本,藏南京图书馆)、清道光间孙苏廷玉刻本(简称道光本)、北京图书馆藏清钞本(简称钞本)等。丁本较底本多四首诗,依原次编入集中。底本卷二八中的乐章、春帖子、口号及新辑集外诗一首,编为第十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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