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一首

[宋] 苏籀 · 诗 按句式推定:十四言二十三句

有平仄 AI 解说

简体

去年胡来清水岩,

黄河狭隘冬凌顽。

戾如飘风速如鬼,

犬豕淫虐豺狼贪。

探马星奔汗流地,

猛士眦裂发指冠。

潼雍见兵不及万,

半阙甲胄屯河边。

隆寒身体例皲瘃,

亦复勉强横戈鋋。

它司金缯封雍府,

犒军纸袄如泥钱。

胡人隔水相笑侮,

杀身于尔何值焉。

同州告急唇齿喻,

无兵赴救诚难旃。

元戎钤下兵八百,

苍头厮养争后先。

鄜延诏发五千骑,

此日收兵姑自全。

平时保甲例乌合,

县符迫促挥空拳。

甚哉田夫无斗志,

一夕惊走如穷烟。

汉将苍黄结旌遁,

虏骑势合弥山川。

关中控弦诚万骑,

忠臣义士力可宣。

书生命运亦蹇劣,

我师疲少邻敌坚。

却忆长安无事日,

谈及祸乱为尤愆。

饭囊酒罋夸厚福,

捧土揭木皆才贤。

生灵未悉坐何罪,

髓脑涂地尤苍天。

天公诚能祐戎虏,

岂复不解兴中原。

案图戎索八百郡,

我邦日蹙知谁怜。

吴中据江恃舟檝,

惴惴栗栗聊偷安。

旅人流徙隘城郭,

岁事寒薄理势然。

去年往矣不须问,

安枕而卧祈来年。

繁體

去年胡來清水巖,

黄河狹隘冬凌頑。

戾如飄風速如鬼,

犬豕淫虐豺狼貪。

探馬星奔汗流地,

猛士眥裂髮指冠。

潼雍見兵不及萬,

半闕甲胄屯河邊。

隆寒身體例皸瘃,

亦復勉强橫戈鋋。

它司金繒封雍府,

犒軍紙襖如泥錢。

胡人隔水相笑侮,

殺身於爾何值焉。

同州告急唇齒喻,

無兵赴救誠難旃。

元戎鈐下兵八百,

蒼頭廝養爭後先。

鄜延詔發五千騎,

此日收兵姑自全。

平時保甲例烏合,

縣符迫促揮空拳。

甚哉田夫無鬥志,

一夕驚走如窮煙。

漢將蒼黄結旌遁,

虜騎勢合彌山川。

關中控弦誠萬騎,

忠臣義士力可宣。

書生命運亦蹇劣,

我師疲少鄰敵堅。

却憶長安無事日,

談及禍亂爲尤愆。

飯囊酒罋誇厚福,

捧土揭木皆才賢。

生靈未悉坐何罪,

髓腦塗地尤蒼天。

天公誠能祐戎虜,

豈復不解興中原。

案圖戎索八百郡,

我邦日蹙知誰憐。

吳中據江恃舟檝,

惴惴慄慄聊偷安。

旅人流徙隘城郭,

歲事寒薄理勢然。

去年往矣不須問,

安枕而卧祈來年。

解说 AI 生成,仅供参考

译文

去年胡人来到清水岩,黄河狭隘冬季冰凌顽坚。 暴戾如飘风迅疾如鬼,像犬豕般淫虐如豺狼般贪婪。 探马星夜奔驰汗流满地,猛士瞪裂眼眶头发直竖冲冠。 潼关雍地所见兵士不到一万,半数缺甲的士兵屯驻河边。 严冬身体照例冻裂生疮,也还勉强横持戈鋋。 别司用金缯赏封雍府,犒劳军队的纸袄如同泥钱。 胡人隔水相互嘲笑侮辱,杀身对你又有什么值得。 同州告急如唇齿相依的比喻,无兵赴救援确实为难。 主将麾下兵士八百,奴仆杂役争相前后。 鄜延奉诏调发五千骑兵,这一日收兵暂且自保。 平时保甲照例是乌合之众,县令符令催促挥舞空拳。 田夫太没有斗志了,一夜惊逃如同消散的烟。 汉将仓皇收起旌旗遁逃,虏骑声势会合弥漫山川。 关中拉弓的确实万骑,忠臣义士力量可以施展。 书生命运也困顿低劣,我师疲弱兵少邻敌坚劲。 却回忆长安无事之日,谈及祸乱以为是过错罪愆。 饭囊酒瓮夸耀厚福,捧土举木都成才贤。 百姓不知犯下何罪,髓脑涂地怨恨苍天。 天公若真能保祐戎虏,难道不再振兴中原。 按图戎索八百郡,我国日渐紧缩知谁怜。 吴中据长江仗恃舟楫,惴惴栗栗暂且偷安。 旅人流离迁徙拥挤城郭,年成寒冷薄收情理如此。 去年过去了不必问,安枕而卧祈祷来年。

注释

皲瘃(jūn zhú):冻裂与冻疮。 鋋(chán):铁柄小矛。 旃(zhān):语助词,相当于「之焉」。 钤(qián)下:即麾下,部下。 蹇劣(jiǎn liè):困顿低劣。 檝(jí):同「楫」,船桨。

赏析

苏籀《去年一首》以长篇铺叙去岁边患,沉痛愤慨。开篇写胡骑之暴——「戾如飘风速如鬼」,以飘风、鬼速状其来去迅疾,以犬豕豺狼状其淫虐贪婪。中段层层剥露防务之败:兵不满万、半阙甲胄、犒军纸袄、保甲乌合、田夫惊走,由将骄兵弱直揭宋军积弊;「潼雍见兵不及万」「县符迫促挥空拳」等句,于叙事中夹议论,悲愤淋漓。末段转入反思,「饭囊酒罋夸厚福」讥尸位者,「生灵未悉坐何罪」悯无辜者,结以「安枕而卧祈来年」,表面祈愿,实含无奈与忧危。全诗以「去年」为纲,叙议交织,气盛词直,是南宋边患诗中的沉郁之作。

以上为 AI 生成内容,仅供参考 · 模型 lite · 2026-10-11 23:00:06。

苏籀

宋1091—?

苏籀(一○九一~?)(生年据《栾城遗言》:“籀年十有四,侍先祖颍昌,首尾九年”推定),字仲滋,眉山(今属四川)人,侨居婺州(今浙江金华)。辙孙、适子。以祖荫补陜州仪曹掾,曾入转运使幕。徽宗宣和四年(一一二二),为迪功郎(苏迟《苏仲南(适)墓志铭》)。官南剑州添差通判(明嘉靖《延平府志》卷七)。高宗绍兴三年(一一三三),以右宣义郎为大宗正丞(《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六八)。十四年,为将作监丞(同上书卷一五一)。十九年,以左朝奉大夫为台州添差通判(《嘉定赤城志》卷一○)。三十年前后尚在世。有《双溪集》十五卷、《栾城遗言》一卷。事见集中有关诗文,《敬乡录》卷七、《宋史翼》卷四有传。 苏籀诗,以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双溪集》为底本。参校明抄残本(简称明抄本,存一至九卷,藏北京图书馆)、《粤雅堂丛书》所收咸丰元年刊本(简称粤雅堂本)。辑得集外诗一首,附于卷末。

查看作者全部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