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江十浮光隐者和江十浮光隱者

[宋] 韩维 · 诗

简体

我本岩壑性,

落身名利场。

譬如笼中鸟,

飞举意不忘。

常恨此世人,

与古不相方。

争名塞朝市,

养志空岩房。

近闻二三子,

卜筑淮山旁。

松柏手自种,

夏阴郁苍苍。

晨钓淮上石,

暮返林中堂。

琴樽自为乐,

过是皆秕糠。

乃知天下士,

未易一概量。

好事江夫子,

慕之著辞章。

名落尘土间,

清风何激扬。

安知后来者,

不及董与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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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巖壑性,

落身名利場。

譬如籠中鳥,

飛舉意不忘。

常恨此世人,

與古不相方。

爭名塞朝市,

養志空巖房。

近聞二三子,

卜築淮山旁。

松柏手自種,

夏陰鬱蒼蒼。

晨釣淮上石,

暮返林中堂。

琴樽自爲樂,

過是皆秕糠。

乃知天下士,

未易一概量。

好事江夫子,

慕之著辭章。

名落塵土間,

清風何激揚。

安知後來者,

不及董與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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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维

宋1017—1098

韩维(一○一七~一○九八),字持国,颍昌(今河南许昌)人。亿子,与韩绛、韩缜等为兄弟。以父荫为官,父死后闭门不仕。仁宗时由欧阳修荐知太常礼院,不久出通判泾州。为淮阳郡王府记室参军。英宗即位,召为同修起居注,进知制诰、知通进银台司。神宗熙宁二年(一○六九)迁翰林学士、知开封府。因与王安石议论不合,出知襄州,改许州,历河阳,复知许州。哲宗即位,召为门下侍郎,一年余出知邓州,改汝州,以太子少傅致仕。绍圣二年(一○九五)定为元祐党人,再次贬谪。元符元年卒,年八十二。有集三十卷,因曾封南阳郡公,定名为《南阳集》(《直斋书录解题》卷一七)。《宋史》卷三一五有传。 韩维诗,以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南阳集》为底本,校以清丁丙收藏的旧钞本(简称旧钞本,今藏南京图书馆)。录得的集外诗附于卷末。集中诗多重出,如卷七、卷八重《城西二首》,卷七《和三兄题蜀中花园》与卷一○《和景仁赋才元寄牡丹图》诗亦重。《城西二首》删卷八重出诗,因卷一○的重出诗有自注,删省卷七中一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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