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象之携长诗示予且欲以瘿木樽相付作诗谢之崔象之携長詩示予且欲以癭木樽相付作詩謝之

[宋] 韩维 · 诗 按句式推定:十言九句

有平仄

简体

君家瘿木樽,

丑怪不可状。

自非好事者,

弃置等盆盎。

作诗一千言,

引类何其壮。

且思高世士,

遗以资雅尚。

曰予林壑性,

受此颇宜当。

我今衰病余,

卷缩就闲放。

才非时用宜,

兹器正相况。

敢邀高世名,

自触讥与谤。

再拜谢佳意,

君何授之妄。

繁體

君家癭木樽,

醜怪不可狀。

自非好事者,

棄置等盆盎。

作詩一千言,

引類何其壯。

且思高世士,

遺以資雅尚。

曰予林壑性,

受此頗宜當。

我今衰病餘,

卷縮就閒放。

才非時用宜,

茲器正相况。

敢邀高世名,

自觸譏與謗。

再拜謝佳意,

君何授之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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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维

宋1017—1098

韩维(一○一七~一○九八),字持国,颍昌(今河南许昌)人。亿子,与韩绛、韩缜等为兄弟。以父荫为官,父死后闭门不仕。仁宗时由欧阳修荐知太常礼院,不久出通判泾州。为淮阳郡王府记室参军。英宗即位,召为同修起居注,进知制诰、知通进银台司。神宗熙宁二年(一○六九)迁翰林学士、知开封府。因与王安石议论不合,出知襄州,改许州,历河阳,复知许州。哲宗即位,召为门下侍郎,一年余出知邓州,改汝州,以太子少傅致仕。绍圣二年(一○九五)定为元祐党人,再次贬谪。元符元年卒,年八十二。有集三十卷,因曾封南阳郡公,定名为《南阳集》(《直斋书录解题》卷一七)。《宋史》卷三一五有传。 韩维诗,以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南阳集》为底本,校以清丁丙收藏的旧钞本(简称旧钞本,今藏南京图书馆)。录得的集外诗附于卷末。集中诗多重出,如卷七、卷八重《城西二首》,卷七《和三兄题蜀中花园》与卷一○《和景仁赋才元寄牡丹图》诗亦重。《城西二首》删卷八重出诗,因卷一○的重出诗有自注,删省卷七中一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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