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王同年殿丞知鄞县送王同年殿丞知鄞縣

[宋] 刘攽 · 诗 按句式推定:十言四句

有平仄

简体

结爱愧同年,

君先予着鞭。

稍迁钩盾省,

历试武城弦。

越岭霞明日,

南溟水浸天。

微官等不遂,

欲治子猷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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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愛愧同年,

君先予著鞭。

稍遷鉤盾省,

歷試武城弦。

越嶺霞明日,

南溟水浸天。

微官等不遂,

欲治子猷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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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攽

宋1023—1089

宋临江军新喻人,字贡父,一作戆父、赣父,号公非。刘敞弟。仁宗庆历六年进士。历州县官二十年,入为国子监直讲,迁馆阁校勘。神宗熙宁初同知太常礼院,以反对新法出知曹州。哲宗元祐中召拜中书舍人。博览群书,精于史学,助司马光修《资治通鉴》,专治汉史部分。有《彭城集》、《公非集》、《中山诗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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