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湖南张仓解官还建昌九首 其一送湖南張倉解官還建昌九首 其一

[宋] 廖行之 · 诗 按句式推定:十四言二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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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节三湘两载留,

高怀宁羡子公谋。

由来奇士为时用,

未信林泉得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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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節三湘兩載留,

高懷寧羨子公謀。

由來奇士爲時用,

未信林泉得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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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行之

宋1137—1189

廖行之(一一三七~一一八九),字天民,号省斋,衡阳(今属湖南)人。孝宗淳熙十一年(一一八四)进士,调岳州巴陵尉。未数月,以母老归养。告满,注授潭州宁乡主簿,未赴而卒,时淳熙十六年,年五十三。遗著由其子谦编为《省斋文集》十卷,已佚。清四库馆臣据《永乐大典》辑为《省斋集》十卷(其中诗四卷)。事见本集卷首宋戴溪序及附录田奇《宋故宁乡主簿廖公行状》。 廖行之诗,以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省斋集》为底本。新辑集外诗附于卷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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