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人得顷字代人得頃字

[宋] 项安世 · 诗 按句式推定:十言二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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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官所食稻,

共此一百顷。

小人以力耕,

君子以德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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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官所食稻,

共此一百頃。

小人以力耕,

君子以德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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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

郡中官吏所吃的稻米,全都出在这一百顷田上。小民凭力气耕种,君子凭道德来受取。

注释

得顷字:分韵赋诗,分得「顷」字韵。 顷:古代土地面积单位,百亩为一顷。

赏析

二十字为借田说事的讽喻小诗。起两句老老实实交代:一郡官吏所食之稻,皆出此百顷之田,把「官之禄」与「民之力」直接对上了账。后两句一落一扬:小人以力耕,君子以德请。「力」与「德」对举,「耕」与「请」对举,字面是褒扬君子以德受禄,实则冷意藏于平淡:稻出自小人之汗,禄入君子之口,所谓德请,不过坐享其成。全诗不用一讥字,而讽意自见,深得美中寓刺的风人遗意。语短而意峻,是宋诗以理趣取胜的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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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安世

宋?—1208

项安世(一一二九~一二○八)(生年据本集卷四《内子生日(戊申)》“居士新年六秩来”推定),字平甫,号平庵,其先括苍(今浙江丽水)人,后家江陵(今属湖北)。孝宗淳熙二年(一一七五)进士,调绍兴府教授。光宗绍熙四年(一一九三)除秘书省正字,五年,为校书郎兼实录院检讨官(《南宋馆阁续录》卷九)。宁宗庆元元年(一一九五)出通判池州(同上书卷八),移通判重庆府。入庆元党籍,还江陵家居。开禧二年(一二○六)起知鄂州(《宋会要辑稿》职官七七之二二),迁户部员外郎、湖广总领。三年权安抚使(同上书职官七四之二五),以事免。起为湖南转运判官,未上,用台章夺职而罢。嘉定元年卒。有《易玩辞》、《项氏家说》、《平庵悔稿》等。《宋史》卷三九七有传。 项安世诗,以《宛委别藏》本《平庵悔稿》十二卷为底本。校以清吴长元钞本(简称吴钞本,藏北京图书馆)。新辑集外诗编为第十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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