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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 邹浩 · 诗 按句式推定:十言十句

有平仄

简体

富贵如烈火,

销铄谁为钢。

黄金攫清旦,

一视无四旁。

夫子真璞玉,

炎炎讵能伤。

万事有规矩,

岂与时低昻。

五十犹幕府,

鬓髪初不霜。

天眼终自清,

弹冠指明光。

卿云澹朝日,

舞蹈萦炉香。

勿忧雨露隔,

二圣方当阳。

大器故晚成,

此去未易量。

巾车难更轫,

潩水徒汤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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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貴如烈火,

銷鑠誰爲鋼。

黄金攫清旦,

一視無四旁。

夫子真璞玉,

炎炎詎能傷。

萬事有規矩,

豈與時低昻。

五十猶幕府,

鬢髪初不霜。

天眼終自清,

弹冠指明光。

卿雲澹朝日,

舞蹈縈爐香。

勿憂雨露隔,

二聖方當陽。

大器故晚成,

此去未易量。

巾車難更軔,

潩水徒湯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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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浩

宋1060—1111

邹浩(一○六○~一一一一),字志完,自号道乡,常州晋陵(今江苏常州)人。神宗元丰五年(一○八二)进士。调扬州、颍昌府教授。哲宗元祐中为太常博士,出为襄州教授。元符元年(一○九八),召对,除右正言,因忤章惇,并论罢立刘后,除名勒停,羁管新州。徽宗即位,添监袁州酒税,寻复右正言,迁左司谏,改起居舍人,进中书舍人。历吏部、兵部侍郎。崇宁元年(一一○二),又因忤蔡京,以宝文阁待制出知江宁府,改杭、越二州,重理罢立后事,责衡州别驾,永州安置。后半年,除名勒停,窜昭州。四年,移汉阳军。五年,归常州。大观间复直龙图阁。政和元年卒,年五十二。有《道乡集》四十卷。《宋史》卷三四五、《东都事略》卷一○○、《咸淳毗陵志》卷一七有传。 邹浩诗,以明成化六年邹量刻《道乡先生邹忠公文集》(藏北京图书馆)为底本。校以正德七年邹翎刻本(简称正德本,藏北京图书馆)、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简简四库本)等。新辑集外诗附于卷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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