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中对竹雪中對竹

[宋] 邹浩 · 诗 按句式推定:十言十句

有平仄

简体

飞雪一何情,

拜我南轩竹。

骈头控于地,

默默隃信宿。

寒花本轻扬,

丛集乃折轴。

况此梢云姿,

萧然异凡木。

飘风亦狂生,

端来助陵蹴。

似欲揉直柯,

绕指惟所欲。

焉知天与刚,

初不愧幽独。

罄折虽尔为,

且异望尘辱。

晨光破沈阴,

春色盈两目。

风雪安在哉,

竹犹故时玉。

繁體

飛雪一何情,

拜我南軒竹。

駢頭控於地,

默默隃信宿。

寒花本輕揚,

叢集乃折軸。

况此梢雲姿,

蕭然異凡木。

飄風亦狂生,

端來助陵蹴。

似欲揉直柯,

繞指惟所欲。

焉知天與剛,

初不愧幽獨。

罄折雖爾爲,

且異望塵辱。

晨光破沈陰,

春色盈兩目。

風雪安在哉,

竹猶故時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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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浩

宋1060—1111

邹浩(一○六○~一一一一),字志完,自号道乡,常州晋陵(今江苏常州)人。神宗元丰五年(一○八二)进士。调扬州、颍昌府教授。哲宗元祐中为太常博士,出为襄州教授。元符元年(一○九八),召对,除右正言,因忤章惇,并论罢立刘后,除名勒停,羁管新州。徽宗即位,添监袁州酒税,寻复右正言,迁左司谏,改起居舍人,进中书舍人。历吏部、兵部侍郎。崇宁元年(一一○二),又因忤蔡京,以宝文阁待制出知江宁府,改杭、越二州,重理罢立后事,责衡州别驾,永州安置。后半年,除名勒停,窜昭州。四年,移汉阳军。五年,归常州。大观间复直龙图阁。政和元年卒,年五十二。有《道乡集》四十卷。《宋史》卷三四五、《东都事略》卷一○○、《咸淳毗陵志》卷一七有传。 邹浩诗,以明成化六年邹量刻《道乡先生邹忠公文集》(藏北京图书馆)为底本。校以正德七年邹翎刻本(简称正德本,藏北京图书馆)、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简简四库本)等。新辑集外诗附于卷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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