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段石

[宋] 曾极 · 诗 按句式推定:十四言二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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凛然皇象法书存,

重屋应无野火焚。

割据英雄余一念,

断碑千载尚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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凜然皇象法書存,

重屋應無野火焚。

割據英雄餘一念,

斷碑千載尚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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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

庄严犹存的皇象书法真迹,高屋护持,应当不会被野火焚毁。割据一方的英雄只余下一点执念,断裂的碑石历经千年,仍然分成三段。

注释

皇象:三国吴人,工书法,兼善篆隶章草。 法书:指名家的书法墨迹。 重屋:重檐的屋宇,此指护碑的楼阁。 三分:既指碑石断为三段,又暗合天下一分而三的割据之势。

赏析

此诗咏古碑而寄兴亡之慨。前二句从碑说起,皇象法书凛然犹存,重屋护持,野火难侵,写其传世之久。三四句转入史事,割据英雄只剩一点遗念,而断碑千载犹分作三段,以碑之三分暗合鼎足之势。诗人不直说兴亡,只借一石之存毁、纹理之离合,让千秋霸业化为残石旧痕,冷峻而含蓄。全篇以物证史,由书迹想见人物,由断碑想见江山,尺幅之间收束六朝旧事,笔力极简而感慨极深。

以上为 AI 生成内容,仅供参考 · 模型 hy3 · 2026-10-11 17:43:59。

曾极

宋?—?

曾极,字景建,号云巢(《宋元学案补遗》卷五七),临川(今属江西)人,一作南丰(今属江西)人(《江西诗征》卷二一)。滂子。终身未仕,宁宗嘉定间以题金陵行宫龙屏诗抨击偏安一隅,忤史弥远,贬道州(《宋史》卷四一五《罗必元传》)。卒于贬所。著有《舂陵小雅》,已佚;存《金陵百咏》(实存诗九十五首)一卷。事见《宋元学案》卷五七《梭山复斋学案·曾先生滂附子极》。 曾极诗,以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金陵百咏》为底本,酌校有关书籍引录,与新辑集外诗合编为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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