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魏秘书赴召 其二送魏祕書赴召 其二
[宋]
崔与之
· 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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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论参稽定,
人材护养成。
古来同此恨,
老去向谁倾。
太白云犹湿,
瞿塘水正生。
挂帆干斗极,
属耳凤凰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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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論參稽定,
人材護養成。
古來同此恨,
老去向誰傾。
太白雲猶溼,
瞿塘水正生。
掛帆干斗極,
屬耳鳳凰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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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与之
宋1158—1239
崔与之(一一五八~一二三九),字正子,号菊坡,增城(今属广东)人。光宗绍熙四年(一一九三)进士,授浔州司法参军。历淮西提刑司检法官,知建昌县,通判邕州,知宾州,提点广西刑狱。宁宗嘉定六年(一二一三),召为金部员外郎。七年,知扬州兼淮东安抚使。十二年,召除秘书监兼太子侍讲,权工部侍郎,出知成都府兼四川安抚使。十四年,除四川制置使。十七年,召为礼部尚书,不拜,便道还广。理宗即位,提举宫观。端平二年(一二三五),知广州兼广东经略安抚使。寻拜参知政事、右丞相,皆辞。嘉熙二年(一二三八),提举洞霄宫。三年,以观文殿大学士致仕,卒,年八十二,谥清献。有集传世,系后人所编,存诗一卷。事见本集诗文、李昴英《文溪集》卷一一《崔清献公行状》、陈子经《续通鉴纲目》、陈琏《崔清献公祠堂记》(《宋丞相崔清献公全录》卷一○),《宋史》卷四○六有传。 崔与之诗,以上海古籍书店影印据明嘉靖十三年刊本之抄本《宋丞相崔清献公全录》为底本,校以《岭南遗书·崔清献公集》(简称岭南本)、《两宋名贤小集·菊坡集》(简称菊坡集)。与新辑集外诗合编为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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