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范景山先丈逸事書范景山先丈逸事

[宋] 陈著 · 诗

简体

朅来范公亭,

闻昔范老子。

盛德自有铭,

逸事有来纪。

如彼沙汇坟,

实葬外舅氏。

累累冢十四,

谁计后不祀。

怀券售之人,

枯骨听掷弃。

公心恻恻然,

能忘我先妣。

猛捐十倍价,

复此不毛地。

至今上冢饭,

免为若敖鬼。

又如域西山,

寸山寸金置。

山人已过望,

我怀不自已。

当公未死时,

而适山人死。

顾斥眠牛冈,

欲葬惟其意。

夫先妇随后,

同穴坟隆起。

世降俗日薄,

安识仁与义。

先世未百年,

来者已弗记。

况于外氏家,

代尽子孙事。

买山未一刻,

卖者不敢视。

况容卖主葬,

为人重于己。

中心所乐为,

焉有一毫伪。

死者岂无知,

造物非块尔。

公虽不求报,

感应乃常理。

后嗣何其贤,

相与继前志。

范氏其兴乎,

吾无闲然矣。

繁體

朅來范公亭,

聞昔范老子。

盛德自有銘,

逸事有來紀。

如彼沙匯墳,

實葬外舅氏。

纍纍塚十四,

誰計後不祀。

懷券售之人,

枯骨聽擲棄。

公心惻惻然,

能忘我先妣。

猛捐十倍價,

復此不毛地。

至今上塚飯,

免爲若敖鬼。

又如域西山,

寸山寸金置。

山人已過望,

我懷不自已。

當公未死時,

而適山人死。

顧斥眠牛岡,

欲葬惟其意。

夫先婦隨後,

同穴墳隆起。

世降俗日薄,

安識仁與義。

先世未百年,

來者已弗記。

況于外氏家,

代盡子孫事。

買山未一刻,

賣者不敢視。

況容賣主葬,

爲人重於己。

中心所樂爲,

焉有一毫僞。

死者豈無知,

造物非塊爾。

公雖不求報,

感應乃常理。

後嗣何其賢,

相與繼前志。

范氏其興乎,

吾無閒然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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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著

宋1214—1297

陈著(一二一四~一二九七),字谦之,一字子微,号本堂,晚年号嵩溪遗耄,鄞县(今浙江宁波)人,寄籍奉化。理宗宝祐四年(一二五六)进士,调监饶州商税。景定元年(一二六○),为白鹭书院山长,知安福县。四年,除著作郎。以忤贾似道,出知嘉兴县。度宗咸淳三年(一二六七),知嵊县。七年,迁通判扬州,寻改临安府签判转运判,擢太学博士。十年,以监察御史知台(樊传作合)州。宋亡,隠居四明山中。元大德元年卒,年八十四。有《本堂文集》九十四卷,各本文字多残缺错漏,其中诗缺二卷。事见清樊景瑞撰《宋太傅陈本堂先生传》(见清光绪本卷首),清光绪《奉化县志》卷二三有传。 陈著诗,以清光绪四明陈氏据樊氏家藏抄本校刻《本堂先生文集》为底本,校以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堂集》(简称四库本)。底本诗集外之诗及新辑集外诗另编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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