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三章朝陽三章

[宋] 袁甫 · 诗

简体

日之出矣,

于彼扶桑。

凤之鸣矣,

于彼高冈。

匪高冈则鸣,

朝阳之光。

君子如凤,

爱此朝阳。

纯德孔明,

闻于四方。

日之出矣,

其光融融。

凤之鸣矣,

其声雍雍。

鸣于何所,

于彼梧桐。

凤兮凤兮,

和乐冲冲。

匪凤匪桐,

在君子之躬。

日之出矣,

万象光明。

凤之仪矣,

箫韶之音。

观彼仪凤,

以观我生。

生生不息,

匪亏匪盈。

面此朝阳,

默养和平。

繁體

日之出矣,

於彼扶桑。

鳳之鳴矣,

於彼高岡。

匪高岡則鳴,

朝陽之光。

君子如鳳,

愛此朝陽。

純德孔明,

聞於四方。

日之出矣,

其光融融。

鳳之鳴矣,

其聲雍雍。

鳴於何所,

於彼梧桐。

鳳兮鳳兮,

和樂沖沖。

匪鳳匪桐,

在君子之躬。

日之出矣,

萬象光明。

鳳之儀矣,

簫韶之音。

觀彼儀鳳,

以觀我生。

生生不息,

匪虧匪盈。

面此朝陽,

默養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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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甫

宋?—?

袁甫,字广微,鄞县(今浙江宁波)人。燮子。曾从杨简学。宁宗嘉定七年(一二一四)进士,授签书建康军节度判官。十年,召为秘书省正字,十二年,出通判湖州。十四年除秘书郎,十六年,出知徽州(《南宋馆阁续录》卷八、九),历知衢州。理宗绍定中召为将作监,六年(一二三三),兼国史院编修官、实录院检讨官。同年,出提举江南东路常平兼提点刑狱。端平元年(一二三四)理宗亲政,知建宁府兼福建路转运判官。以秘书少监召,累迁起居郎兼中书舍人。嘉熙元年(一二三七)除中书舍人,权吏部侍郎。官至权兵部尚书,暂兼吏部尚书,卒年六十七(明弘治《徽州府志》卷四),谥正肃。有文集,久佚,清四库馆臣据《永乐大典》辑为《蒙斋集》二十卷,其中诗二卷。《宋史》卷四○五有传。 袁甫诗,以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为底本,酌校残本《永乐大典》所录。新辑集外诗附于卷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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