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鏊

[宋] 韦骧 · 诗 按句式推定:十言十二句

有平仄

简体

石鏊久已传,

往还迷所自。

下马诘亭卒,

指以水之涘。

徐行即其旁,

执镢俟我至。

问其将胡为,

云此久埋秘。

泥沙亦易发,

应手可立致。

逡巡肆挥举,

两鏊露精粹。

青如碧琅玕,

光莹非琢治。

圆模出自然,

小大羌有贰。

石根不可穷,

名鏊乃以类。

象物固其偶,

芜没良可喟。

傥非以名求,

何以见珍异。

顾我乏高才,

为诗强标识。

繁體

石鏊久已傳,

往還迷所自。

下馬詰亭卒,

指以水之涘。

徐行即其旁,

執钁俟我至。

問其将胡爲,

云此久埋秘。

泥沙亦易發,

應手可立致。

逡巡肆揮舉,

兩鏊露精粹。

青如碧琅玕,

光瑩非琢治。

圓模出自然,

小大羌有貳。

石根不可窮,

名鏊乃以類。

象物固其偶,

蕪沒良可喟。

儻非以名求,

何以見珍異。

顧我乏高才,

爲詩強標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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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骧

宋1033—1105

韦骧(一○三三~一一○五),原名让,字子骏,世居衢州,父徙钱塘(今浙江杭州)。仁宗皇祐五年(一○五三)进士,调睦州寿县尉,以母丧不赴。服阕后官兴国军司理参军,历知婺州武义县、袁州萍乡县、通州海门县,通判滁州、楚州。入为少府监主簿。哲宗元祐元年(一○八六),擢利州路转运判官,移福建路。元祐七年,召为主客郎中(《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七七)。久之,出为夔州路提点刑狱,知明州。晚年提举杭州洞霄宫。徽宗崇宁四年卒,年七十三。有文集二十卷,赋二十卷,今存《钱塘集》有缺佚。《咸淳临安志》卷六六有传。 韦骧诗,以清丁丙嘉惠堂刊瓶花斋吴氏影写宋乾道本《钱塘韦先生文集》为底本,校以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简称四库本)。另从《永乐大典》中辑得集外诗四首,附于卷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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