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借前韵为攀别之作又借前韻爲攀别之作

[宋] 韦骧 · 诗 按句式推定:十四言四句

有平仄

简体

紫诏催还二月天,

清台颁历涉三年。

高文昔冠群儒首,

异政今为两蜀传。

此日旌旄度危栈,

何时舟檝济长川。

笳铙渐远劳瞻望,

犹想飞花傍祖筵。

繁體

紫詔催還二月天,

清臺頒歷涉三年。

高文昔冠羣儒首,

異政今爲兩蜀傳。

此日旌旄度危棧,

何時舟檝濟長川。

笳鐃漸遠勞瞻望,

猶想飛花傍祖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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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骧

宋1033—1105

韦骧(一○三三~一一○五),原名让,字子骏,世居衢州,父徙钱塘(今浙江杭州)。仁宗皇祐五年(一○五三)进士,调睦州寿县尉,以母丧不赴。服阕后官兴国军司理参军,历知婺州武义县、袁州萍乡县、通州海门县,通判滁州、楚州。入为少府监主簿。哲宗元祐元年(一○八六),擢利州路转运判官,移福建路。元祐七年,召为主客郎中(《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七七)。久之,出为夔州路提点刑狱,知明州。晚年提举杭州洞霄宫。徽宗崇宁四年卒,年七十三。有文集二十卷,赋二十卷,今存《钱塘集》有缺佚。《咸淳临安志》卷六六有传。 韦骧诗,以清丁丙嘉惠堂刊瓶花斋吴氏影写宋乾道本《钱塘韦先生文集》为底本,校以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简称四库本)。另从《永乐大典》中辑得集外诗四首,附于卷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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