予莅制济民药朱尉掌粜常平粟因以记予莅製濟民藥朱尉掌糶常平粟因以記

[宋] 韦骧 · 诗 按句式推定:十四言四句

有平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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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日炎炎五月天,

邑中分事力相完。

君当庾廪司平粜,

我近方书辑众丹。

共识朝廷欲为惠,

岂图居处自偷安。

谁言忠谊须谋大,

未合谋时且恪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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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日炎炎五月天,

邑中分事力相完。

君當庾廩司平糶,

我近方書輯衆丹。

共識朝廷欲爲惠,

豈圖居處自偷安。

誰言忠誼須謀大,

未合謀時且恪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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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骧

宋1033—1105

韦骧(一○三三~一一○五),原名让,字子骏,世居衢州,父徙钱塘(今浙江杭州)。仁宗皇祐五年(一○五三)进士,调睦州寿县尉,以母丧不赴。服阕后官兴国军司理参军,历知婺州武义县、袁州萍乡县、通州海门县,通判滁州、楚州。入为少府监主簿。哲宗元祐元年(一○八六),擢利州路转运判官,移福建路。元祐七年,召为主客郎中(《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七七)。久之,出为夔州路提点刑狱,知明州。晚年提举杭州洞霄宫。徽宗崇宁四年卒,年七十三。有文集二十卷,赋二十卷,今存《钱塘集》有缺佚。《咸淳临安志》卷六六有传。 韦骧诗,以清丁丙嘉惠堂刊瓶花斋吴氏影写宋乾道本《钱塘韦先生文集》为底本,校以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简称四库本)。另从《永乐大典》中辑得集外诗四首,附于卷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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