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宗皇帝挽诗四首 其三神宗皇帝挽詩四首 其三

[宋] 范纯仁 · 诗 按句式推定:十言四句

有平仄

简体

紫塞持戎节,

青蒲职谏垣。

囊封矜朴直,

牍背辨深冤。

终頼重瞳顾,

难忘再造恩。

微躯如获殉,

黄鸟不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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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塞持戎節,

青蒲職諫垣。

囊封矜朴直,

牘背辨深冤。

終頼重瞳顧,

難忘再造恩。

微軀如獲殉,

黄鳥不須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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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纯仁

宋1027—1101

范纯仁(一○二七~一一○一),字尧夫,吴县(今江苏苏州)人。仲淹次子。早年以父荫为太常寺太祝,举仁宗皇祐元年(一○四九)进士,均因侍父不仕。父卒,初知襄城县,移许州观察判官、知襄邑县。英宗治平元年(一○六四)擢江东转运判官,召为殿中侍御史。因“濮议”事出通判安州,改知蕲州。神宗即位,召为起居舍人,同知谏院,因忤王安石,出知河中府,移知庆州、信阳军、齐州。请罢,提举西京留司御史台。哲宗元祐元年(一○八六),复知庆州,未几,召为给事中,同知枢密院事。三年,拜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哲宗亲政,用章惇为相,遂坚辞执政,出知颍昌府。后因元祐党籍,连贬武安军节度副使、永州安置。徽宗即位,分司南京、邓州居住。建中靖国元年卒,年七十五。谥忠宣。有《范忠宣集》二十卷、《弹事》五卷、《国论》五卷、《言行录》二十卷(《直斋书录解题》)。今存文集二十卷,奏议二卷,遗文一卷。事见《曲阜集》卷三《范忠宣公墓志铭》,《宋史》卷三一四有传。 范纯仁诗,以清康熙四十六年(一七○七)岁寒堂刊《范忠宣集》(其中诗五卷)为底本。校以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简称四库本)、文津阁《四库全书》本(简称文津阁本)、元刊明修本。新辑集外诗,附于卷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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