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治五绝郡治五絕

[宋] 邵伯温 · 诗 按句式推定:十四言二句

有平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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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地春争一月天,

杂花新岁已争妍。

却愁取次都开尽,

辜负清明谷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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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地春爭一月天,

雜花新歲已爭妍。

卻愁取次都開盡,

辜負清明穀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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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伯温

宋1057—1134

邵伯温,字子文,洛阳(今属河南)人。雍子。哲宗元祐中以荐授大名府助教,调潞州长子县尉。绍圣初,章惇为相,欲用之,避不就,监永兴军铸钱监。徽宗时,知陕州灵宝县,政和间徙芮城县(民国《芮城县志》卷八)。丁母忧,服除,主管永兴军耀州三白渠公事。除知果州,擢提点成都路刑狱,利州路转运副使。晚年提举太平观。高宗绍兴四年卒,年七十八。著有《邵氏闻见录》、《辨诬》等。《宋史》卷四三三有传。今录诗八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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