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修步屧相过属疾不能倒屣戏赠子修步屧相過屬疾不能倒屣戲贈

[宋] 沈与求 · 诗 按句式推定:十言十二句

有平仄

简体

簿书日在手,

佳思挽不留。

而能痛拨置,

时来访清幽。

古木占城阴,

一曲萦寒流。

落影插清泚,

绿荫亦巳稠。

结亭坐蟠石,

傲兀忘拘囚。

雄谈功名外,

俊气横九州。

事故未应尔,

长恐坐阻修。

造物小儿相,

妒我得暂休。

河鱼竟中溃,

午枕犹扶头。

双凫飞舄声,

历历过墙陬。

此兴岂复浅,

何当起从游。

试令开丈室,

子能问疾不。

繁體

簿書日在手,

佳思挽不留。

而能痛撥置,

時來訪清幽。

古木占城陰,

一曲縈寒流。

落影插清泚,

綠蔭亦巳稠。

結亭坐蟠石,

傲兀忘拘囚。

雄談功名外,

俊氣横九州。

事故未應爾,

長恐坐阻修。

造物小兒相,

妒我得暫休。

河魚竟中潰,

午枕猶扶頭。

雙鳬飛舄聲,

歷歷過牆陬。

此興豈復淺,

何當起從游。

試令開丈室,

子能問疾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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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与求

宋1086—1137

沈与求(一○八六~一一三七),字必先,德清(今属浙江)人。徽宗政和五年(一一一五)进士,补归安尉,累迁通判明州。高宗召对,除监察御史。历兵部员外郎、殿中侍御史,以议迁都事,出知台州。召还,再除侍御史,迁御史中丞,移吏部尚书兼权翰林学士兼侍读。出为荆湖南路安抚使、知潭州,未几奉祠。绍兴四年(一一三四),起知镇江府兼两浙西路安抚使,召除参知政事。五年,兼权知枢密院事。七年,随高宗至建康,迁知枢密院事,卒,年五十二。谥忠敏。著有《龟谿集》十二卷。《宋史》卷三七二有传。 沈与求诗,以《四部丛刊续编》明刊《沈忠敏公龟谿集》为底本。校以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简称四库本)。新辑集外诗附于卷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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