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题鲍昌朝足轩寄題鮑昌朝足軒

[宋] 吴芾 · 诗 按句式推定:十言十二句

有平仄

简体

江南有散人,

几年卧草野。

破甑余尘埃,

衡门绝车马。

倘非义所安,

一介不取舍。

辟轩穷巷间,

此意非满假。

虽云外不足,

中有至足者。

道义辈古人,

文章播天下。

一点浩然气,

万象资陶冶。

持此复何求,

酣歌对醆斚。

吁哉箪瓢乐,

千古一回也。

先生于此时,

卓然秉大雅。

顾我愧高风,

亦忝诗酒社。

何当登此轩,

抵掌共披写。

繁體

江南有散人,

幾年卧草野。

破甑餘塵埃,

衡門絕車馬。

倘非義所安,

一介不取捨。

闢軒窮巷間,

此意非滿假。

雖云外不足,

中有至足者。

道義輩古人,

文章播天下。

一點浩然氣,

萬象資陶冶。

持此復何求,

酣歌對醆斚。

吁哉簞瓢樂,

千古一回也。

先生於此時,

卓然秉大雅。

顧我愧高風,

亦忝詩酒社。

何當登此軒,

抵掌共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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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芾

宋1104—1183

吴芾(一一○四~一一八三)(生年据集中诗我生甲申岁),字明可,号湖山居士,台州仙居(今属浙江)人。高宗绍兴二年(一一一三)进士,历删定官,秘书正字。以不附秦桧,罢。后通判处、婺、越三州,知处州。三十一年,召为监察御史,迁殿中侍御史、户部侍郎,出知婺州。孝宗即位,知绍兴府,未几,召权刑部侍郎,迁给事中,以敷文阁直学士知临安府。以事提举太平兴国宫。乾道三年(一一六七)起知太平州。五年,改知隆兴府。六年,以年老奉祠。淳熙元年(一一七四),以龙图阁学士致仕。十年卒,年八十。有《湖山集》二十五卷,长短句三卷,别集一卷,奏议八卷(本集附宋周必大序),已佚。清四库馆臣据《永乐大典》辑为《湖山集》十卷。《嘉定赤城志》卷三三、《宋史》卷三八七有传。 吴芾诗,以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湖山集》为底本。参校民国李之鼎宜秋馆刊本(简称宜秋本)、《仙居丛书》排印本(简称仙居本)。新辑集外诗附于卷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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