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身不获再和乞身不獲再和

[宋] 吴芾 · 诗 按句式推定:十四言四句

有平仄

简体

老合休官况七旬,

我非辞富欲居贫。

也知光景无多日,

更觉筋骸不逮人。

岂谓九重恩未替,

复颁一札意犹亲。

囊封再上终期允,

已对苍穹誓此身。

繁體

老合休官况七旬,

我非辭富欲居貧。

也知光景無多日,

更覺筋骸不逮人。

豈謂九重恩未替,

復頒一札意猶親。

囊封再上終期允,

已對蒼穹誓此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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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芾

宋1104—1183

吴芾(一一○四~一一八三)(生年据集中诗我生甲申岁),字明可,号湖山居士,台州仙居(今属浙江)人。高宗绍兴二年(一一一三)进士,历删定官,秘书正字。以不附秦桧,罢。后通判处、婺、越三州,知处州。三十一年,召为监察御史,迁殿中侍御史、户部侍郎,出知婺州。孝宗即位,知绍兴府,未几,召权刑部侍郎,迁给事中,以敷文阁直学士知临安府。以事提举太平兴国宫。乾道三年(一一六七)起知太平州。五年,改知隆兴府。六年,以年老奉祠。淳熙元年(一一七四),以龙图阁学士致仕。十年卒,年八十。有《湖山集》二十五卷,长短句三卷,别集一卷,奏议八卷(本集附宋周必大序),已佚。清四库馆臣据《永乐大典》辑为《湖山集》十卷。《嘉定赤城志》卷三三、《宋史》卷三八七有传。 吴芾诗,以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湖山集》为底本。参校民国李之鼎宜秋馆刊本(简称宜秋本)、《仙居丛书》排印本(简称仙居本)。新辑集外诗附于卷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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