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湖二首

[宋] 李壁 · 诗

简体

藻荇连延十亩馀,

从来佳致与人俱。

水禽扑碌时惊枕,

城月朦胧当画图。

莫去渚兰留作佩,

剩栽洲橘遣为奴。

从今杖屦频来往,

乞与嘉名唤雁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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藻荇連延十畝餘,

從來佳致與人俱。

水禽撲碌時驚枕,

城月朦朧當畫圖。

莫去渚蘭留作佩,

剩栽洲橘遣爲奴。

從今杖屨頻來往,

乞與嘉名喚雁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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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壁

宋1159—1222

李壁(一一五九~一二二二),字季章,号雁湖,又号石林,眉州丹棱(今属四川)人。焘子。以父任入官。光宗绍熙元年(一一九○)进士。二年,除秘书省正字。五年,为校书郎。宁宗即位,徙著作佐郎兼权礼部郎官。出知阆州,历知汉州,提点夔路刑狱。嘉泰三年(一二○三),除秘书少监,权中书舍人,累迁权礼部侍郎。开禧元年(一二○五)使金贺生辰(《宋史》卷三八《宁宗本纪》),还言兵未可轻动。二年,为韩侂胄起草出师诏书,进权礼部尚书,拜参知政事。侂胄诛,谪居抚州。嘉定十五年卒,年六十四。谥文懿。有《雁湖集》,已佚。事见《西山文集》卷四一《李公神道碑》,《南宋馆阁续录》卷七、九,《宋史》卷三九八有传。 李壁诗,据《永乐大典》等书所录,编为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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