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祖龙学赴陕府酌饮赠别次欧阳永叔韵送祖龍學赴陝府酌飲贈別次歐陽永叔韻

[宋] 江休复 · 诗 按句式推定:十四言九句

有平仄

简体

西掖门外驻征轩,

修书院中倾别酒。

诸公磊落方具来,

顾我衰迟亦何有。

祖侯衔使才北归,

亟请甘棠复西走。

函关候吏齐引领,

翰林主人惜分手。

高谈抵掌华屋头,

赋咏题诗乐难朽。

飞觞举白至无算,

击楫誓清不殓九。

著鞭壮士空后时,

隠几先生仍丧偶。

定国能饮动论石,

山公雅望潜增斗。

纷纷醉袂影就判,

怊怅高阳一狂叟。

繁體

西掖門外駐征軒,

修書院中傾別酒。

諸公磊落方具來,

顧我衰遲亦何有。

祖侯銜使才北歸,

亟請甘棠復西走。

函關候吏齊引領,

翰林主人惜分手。

高談抵掌華屋頭,

賦咏題詩樂難朽。

飛觴舉白至無算,

擊楫誓清不殮九。

著鞭壯士空後時,

隠几先生仍喪偶。

定國能飲動論石,

山公雅望潛增斗。

紛紛醉袂影就判,

怊悵高陽一狂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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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休复

宋1005—1060

江休复(一○○五~一○六○),字邻几,开封陈留(今河南开封东南)人。举进士,调蓝山尉,历信、潞二州司法参军。又举书判拔萃科,知长葛县,通判阆州。召为集贤校理,判尚书刑部。仁宗庆历四年(一○四四),因参与苏舜钦进奏院宴会,落职监蔡州商税。久之,起知奉符县,通判睦州、庐州,复集贤校理,与修起居注。累迁刑部郎中。嘉祐五年卒,年五十六(《欧阳文忠公集》卷三三《江邻几墓志铭》)。有文集二十卷(同上书),已佚,今存《邻几杂志》一卷。《宋史》卷四四三有传。今录诗八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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