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事 其十一書事 其十一

[清] 洪亮吉 · 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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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车催上道,

特敕不随人。

奏草除元恶,

爰书比叛臣。

胁从先股栗,

判吏乍眉伸。

毕竟能行诈,

题篇炫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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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車催上道,

特敕不隨人。

奏艸除元惡,

爰書比叛臣。

脅從先股栗,

判吏乍睂伸。

畢竟能行詐,

題篇炫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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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亮吉

清1746—1809

清江苏阳湖人,字君直,一字稚存,号北江。乾隆五十五年进士。授编修。嘉庆四年,上书军机王大臣言事,极论时弊。免死戍伊犁。次年,诏以“罪亮吉后,言事者日少”,释还。自号更生居士,居家十年而卒。少时诗与黄景仁齐名,交谊亦笃,时号洪黄。景仁家贫,客死汾州,亮吉亲赴山西,为经纪丧事。文工骈体,与孔广森并肩。学术长于舆地,而论人口增加过速之害,实为近代人口学说之先驱。有《春秋左传诂》、《卷施阁集》、《更生斋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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