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寿乐歌三十六章 其二十二 勤察吏第二十二萬壽樂歌三十六章 其二十二 勤察吏第二十二

[清] 洪亮吉 · 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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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不谳,

责总督,

清苑县官愆莫赎。

吏蠹民,

责抚臣,

高邮州牧罪较真。

皇躬一日周万几,

外省案牍何从稽。

诏书直下诸大吏,

当戒江南与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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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不讞,

責總督,

清苑縣官愆莫贖。

吏蠧民,

責撫臣,

高郵州牧罪較眞。

皇躬一日周萬幾,

外省案牘何從稽。

詔書直下諸大吏,

當戒江南與直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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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亮吉

清1746—1809

清江苏阳湖人,字君直,一字稚存,号北江。乾隆五十五年进士。授编修。嘉庆四年,上书军机王大臣言事,极论时弊。免死戍伊犁。次年,诏以“罪亮吉后,言事者日少”,释还。自号更生居士,居家十年而卒。少时诗与黄景仁齐名,交谊亦笃,时号洪黄。景仁家贫,客死汾州,亮吉亲赴山西,为经纪丧事。文工骈体,与孔广森并肩。学术长于舆地,而论人口增加过速之害,实为近代人口学说之先驱。有《春秋左传诂》、《卷施阁集》、《更生斋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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